本協會99年印尼回國就學僑生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於 99年10月20日上午10時假台灣中
油公司22樓2217會議室召開,由本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林茂文主持,參加委員計有陳委員傑源、胡委員興台、張委員其明、 王委員素珠及台灣印尼僑生聯誼會總會長陳建深同學、郭財發先生、張秘書正列席,林召集人茂文希望台灣印尼僑生聯誼會總會對印尼回國就學僑生獎學金審查初審過程嚴格把關亦請本會秘書處參與其中力求公正公平公開使每位得獎同學實至名歸。這次所送審資料尚缺初審會議記錄及全部審查結果資料請台灣印尼僑生聯誼會總會長陳建深同學會後補件並送初審人員簽核及本會秘書長複審後送請召集人核閱。
另93年2月12日第九屆本協會99年印尼僑生獎學金辦理情況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頒佈之『中印尼文化經濟協會辦理回國就學印尼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已不符現況,請秘書單位修訂,並提報明(100)年三月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頒佈。接下由台灣印尼僑生聯誼會總會長陳建深同學報告初審經過,本次原申請同學計四十六人其中九位同學因未能補件而自動撤銷,實際申請同學計三十七位及一位服務獎學金共計三十八人,不符合申請獎學金規定計二十一人,其中3人過去二年已領取本會獎學金,1人成績不符合標準,17人符合申請獎學金規定但因受名額限制而未列入,經初審結果計有十七人通過;今年成績與去年差不多,以大學二、三年級學生居多。本次初審依中印尼文化經濟協會辦理回國就學印尼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規定辦理,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為使每位同學均能享有榮耀,以三年內未曾申請得獎同學優先。
本次所送申請資料經審查結果,十七人均符合標準,每人發給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及獎狀乙張,於本會第11屆第2次會員大會暨頒發99年印尼回國就學僑生獎學金活動中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