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本協會秘書
記得《弟子規》教導後人對先人的態度是: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
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論語》雲: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 祭之以禮。古人對逝者尊重之情,非同一般,對待去世的父母,要如同生前一樣恭敬。“ 樹欲靜而風不止, 子欲養而親不待",他們真的懷著一顆虔誠的心,拜祭先祖,表達懺悔。
每年的春季,特別是清明前後,很多人都拜祭祖先,但現在的祭祖正在悄然起著變化,形式多於內容。別說黑衣長衫,連起碼的正裝也不穿,薄背心,紅T恤,肚臍裝,超短裙,
袒胸露背,濃妝豔抹,把莊嚴肅穆“祭祀先祖"的儀式搞得花裏胡俏,只看到生者
攀貴比富、創新立異。
也許他們對死者生前很苛刻,自己豪車別墅,父母老屋破車;也許他們兄弟姐妹為爭財產把父母活活氣死;也許為家財阻礙了鰥父寡母晚年幸福的“黃昏戀",也許……懼怕死者在天之靈責備懲罰,作為補償他們把“房子、車子、票子"全奉上,甚至把紙紮的女人“送"給亡父,紙紮的男人“送"給亡母,美其名曰:讓他們在另一世界風風光光,財運亨通,
隨心所欲包二奶、包男人。真是“孝順"之至,攪得死者在陰間也爭風吃醋,不得安寧。
一切儀式完畢,欲哭還是“ 無淚" 。這邊廂香案未撤,那邊廂迫不及待催著司機快快送到預訂的酒店包房,魚肉滿桌,觥籌交錯;卡拉OK,引吭高歌。祭祖"為虛,娛樂是實,所謂“祭祖",只是幌子,倘不是礙于親戚朋友在,別說三年,就算三日,也早就耐不住寂寞,“三陪"小姐或俊男恐怕已左擁右抱,肆無忌憚打情罵俏,醉倒歡場了。“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倘若杜牧天上有知,也會慨歎當今道德敗壞,世風日下,變味的祭祖,哪里看得出他們祭拜時有半點“欲斷魂"之態呢?
摘自:2011年5月20日印度尼西亞國際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