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從補習班轉入橋大先修班印尼輔訓班的學生,其所持的停留簽證,不得繼續,必須出境後,再入境台灣持停留簽證,才得入學印輔班。政府自九十二年七月起的此項措施,對印尼僑生帶來極度不便,印尼僑生均希望恢復原規定。
過去長期以來的規定,是持停留簽證入學到師大語言中心、輔大語言中心、國語日報中文補習班等補習班的印尼僑生,可申請並獲得六個月的停留簽證。(每兩個月延長一次),己滿六個月後,接下來可辦居留證及拿到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
當其在上述補習班的學業唸到三個月後,轉到僑大印輔班時,只要憑印輔班的在學證明書,便可在警察局辦理繼續停留至原簽證六個月的期限。而今只要離開補習班,雖然尚剩三個月的期限,仍然必須離境,到香港再入境台灣,才得在即輔班唸書。這封學生非常不便,出境到香港再入境,不僅勞民傷財,其旅程因香港人生地不熟,也充滿危險。九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入學僑人印輔班印尼僑生,就有五位是這種情況。
而且這五位到香港再入境的印尼僑生,只拿到二個月的不得延長停留簽證。這期限使這五位同學緊張得很,因僑大印輔班開學日期為七月十七、八日,到八月三十、三十一日結業,為期一個半月。如被分發到僑大先修班,其註冊時間為九月十七、十八日。時間緊迫,如註冊的次日正好是周末或周日,其手持的停留簽證就過期,不可按著辦延期簽證,又必須再出境。
印尼僑生咸認,政府上述幾個規定對印尼僑生太苛了。這種規定施之於千里迢迢來台唸書的十七、八歲熱愛中華文化的學生,令人不解。他(她)們希望恢復原規定,即離開補習班到僑大印輔班其所持的原停留簽證仍有效。僑大刀國立,其學籍的正當性更應得到尊重。
僑大印尼輔訓班每年七月開班,至今已辦了六屆。這一個半月的課程集中學習中文。結業後成績合格,即可進入全台大專院校,如不合格就留在僑大先修班。在僑大先修班唸一年,如成續合於升入大專者,即依成績分發。如成續尚差,可繼續在僑大先修班再唸一年。九十二年七月入學的印輔班同學共有一百五十八位。
印尼自一九六五年全面關閉中文學校後,三十多年來中文教育即發生斷層現象,印尼華人很難能得到中文教育,即使有中文補習班,也是因禁令,形成偷偷教學。這一、二年已開禁,但補習班還是課餘補習。也因此印尼僑生在印尼學校高中畢業後要升入台灣大學,均需加入僑委會所舉辦的印尼輔訓班,加強中文教學。